民间借钱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关于民间借钱利息也是有争议的问题,对自然人之间于民间借钱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主张支付民间借钱利息的,将得不到支持。
除自然人之间的借钱外,对民间借钱利息约定不明,主张民间借钱利息的,应当结合同内容,解除合同,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民间借钱利息。同时在约定了民间借钱利息情况下,若约定的民间借钱利息未超过年利率24%,应予支持。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民间借钱利息利息约定无效。出借人可以请求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民间借钱利息。陕西威能律师事务所处理合同纠纷,可提供合同书写、合同审核、合同纠纷代理等多项服务,期待与您合作。
定金与违约金
根据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根据该条规定,劳动解除合同,定金条款或违约金条款不可并用,当事人只可择其一而行使之。此外,相关文件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至于违约金的数额,法律没有明确的限制性规定,实践中一般由当事人双方自愿商定。但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双方约定的违约金低于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予以增加;双方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合同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关于合同格式条款我国是允许使用的,但对合同格式条款的效力及使用问题做了很多限制。采用合同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合同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合同格式条款,同时,提供合同格式条款一方应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格式条款予以说明。
此外,合同格式条款若有合同无效或无效免责条款的情形或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合同条款无效。在履行合同格式条款时,解除合同,若对合同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合同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陕西威能律师事务所处理合同纠纷,可提供合同书写、合同审核、合同纠纷代理等多项服务,期待与您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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